摘要
一、过去的十年是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积极探索、不断发展的十年过去的十年是全省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积极探索、不断发展的十年。从煤矿安全国家监察体制创建伊始到2004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意见》(国办发[2004]79号)的贯彻落实,再到2009年10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的颁布实施,我们经过了4年的积极探索,走过了6年的发展之路。十年来,全省煤监机构共监察矿井13330矿次,实施行政罚款17423.413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矿井1284处,查出各类煤矿安全隐患94427条,查处各类煤矿事故1531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