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平利县被人行西安分行确定为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首批试点县,县域金融机构积极作为,在多个领域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金融支持土地流转改革工作引起总行刘士余副行长的关注。2009年,平利县被确定为陕西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县后,率先在西北地区开展扩大农村信贷有效担保物范围试点工作,探索出一条银农(企)双赢互利之路,为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前不久,陕西省政府领导(副省长姚引良)作出批示:"平利模式对于破解农民发展融资难是一个突破,很值得在全省推广"。人行安康中支对此进行了调研,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出处
《西部金融》
2010年第2期41-42,共2页
West China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