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2月15日,国家财政部出台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将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单独的一项准则来规范,并在该准则中适当引入了公允价值模式。本文首先分析了公允价值计量的利弊,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更公允、客观地反映企业真实价值,但同时存在可能增加税负、加大利润波动幅度、加剧净利润与现金流背离程度等负面影响,并且准则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规定比较严格;最后,针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计量中存在的公允价值如何确定及信息披露不够充分、规范的问题,作者提出了制定我国公允价值计量准则、规范披露、加强监管、引入第三方房地产专业评估机构等相关具体措施。
出处
《现代商业》
2010年第8期223-225,共3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