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阅读与写作是语文教学法的基础”,对此叶圣陶、张志公两位大师早有论述。这是不是意味着新课程与旧课程在阅读教学上是无所改进的呢?显然不是。在学习课标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这样的变化。以前,我们提“素质教育”,而新课程标准指出“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素质”与“素养”虽只有一字之差,却体现了理念的变革。“素质”含有“资质”的意思,因此,素质有先天具有某种禀赋的意思:而素养则是一个长期培养的过程。素质强调结果,重在技能的获得,而素养则包含知识、能力以及获得这些知识和能力时所渗透的过程、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因素。这一基本理念的变化。必然带来具体措施的相应变化。要提高阅读教学的有效性,我们只有在深入学习课标的基础上,领会其中的变化,把握机遇,适时的改变教学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