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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相互认可和执行民事判决的实践与思考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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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历史的原因及社会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差异.祖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分属不同法域.祖国大陆属社会主义法系.台湾地区属大陆法系。这给两岸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造成一定的阻碍,特别是在民事(包括商事、海事案件,下同)判决的相互认可和执行问题上。由于两岸分属不同的法域。这就意味着一法域的民事判决(含裁定和仲裁裁决,下同)不能在另一法域获得当然的承认和执行。
作者 林振通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95-102,共8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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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张自合.论对台湾地区法院非讼裁定的认可与执行[J].海峡法学,2012,14(3):30-37. 被引量:2
  • 2翁晓斌,宋小海.既判力:理论解读与检讨[J].南京大学法律评论,2002(18):144-161. 被引量:5
  • 3焦仁和,林柏杉.泛论两岸民事裁判的互相认可[J].中国法律(中英文版),2005(5):27-28. 被引量:2
  • 4查文晔,李娇阳.2013-08.15.加强协作完善两岸刑事司法互助建立相互认可执行民事判决制度[N].法制日报.[2013-08-16].http://legaJ.people.corn.cn/n/2013/0816/c188502022582740.html.
  • 5何晓慧,周瑞壬.20144)8-27.对话与展望:保障两岸协议执行的路径选择——2014年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综述[N].民法院报.
  • 6黄进.2001,中国区际法律问题研究[M].法律出版社.
  • 7徐慧怡.2007,两岸贸易法律冲突之研究——由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关系条例之规定观之[C].海峡两岸WTO法律论坛文集:141-160.
  • 8郑良.2013-02-16.福建法院创新闽台司法互助机制[OL].新华网[2013-02-16].http://news.xinhuanet.eom/locaL/2013-02/16/e-114684554.htm.
  • 9张文郁.2010,论大陆判决之承认——兼评最高珐院九十六年台上字第一五三一号判决和九十七年度台上字第二三七六号民事判决[J].月旦法学杂志(178):246-257.
  • 10周斌.2014-06-20.最高法院发布两岸司法互助工作情况:5年办涉台司法协助案3.7万件[N].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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