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刑事庭审中,质证是控辩双方针对案件中所提出的证据进行质疑、辩驳,是认定证据的前提;认证活动则是关乎案件事实认定与案件质量评判。两者是刑事证据制度和审理程序中不可缺少的步骤,因此如何完善我国的刑事质证与认证制度,理顺诉讼程序的内部机制,使两者与刑事诉讼其他程序能够有机结合,更好地体现司法公正和和程序公正,进而维护当事人的诉讼利益,是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但由于我国现行庭审制度存在着不完善的环节,使得庭审中存在一些问题,文章通过对这两个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我国庭审制度的几点建议。
基金
湖南省2009年度大学生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我国刑事证据规则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