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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通信管理局要求认真学习两高司法解释深入整治淫秽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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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打击利用互联网、手机等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简称《两高司法解释》,自2010年2月4日起施行)。此解释对涉及淫秽色情信息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准确定性,提供了更具有操作性的执法依据。
作者 奚一倩
出处 《重庆通信业》 2010年第2期43-43,共1页 Chongqing Commun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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