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债投资范围过宽与使用效率低下不仅导致我国的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受损,也是引起地方投资雷同、经济运行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本文从对我国地方债管理主要问题的辨析入手,认为以政府责任主体缺失、改革滞后为特征的基本制度缺陷和以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地方债资金配置上的非合作博弈为特征的政府治理缺陷是地方债资金配置效率低下的主要成因,提出我国地方债管理的重点应以减少或消除地方债过度性损失为主要目标,建立起"责任明晰、管理有效、市场配置、调控有序"的地方债管理机制。
出处
《山东经济》
2010年第2期110-116,共7页
Shandong Economy
基金
湖北金融发展和金融安全研究中心项目(项目编号:2009D039)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