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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亏重实验对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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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两年来,我州用棉单位、棉纺企业反映进厂棉花重量亏重现象严重,供需双方因棉花质量、重量问题的矛盾日益突出,从而引起了博州纤检总站对这一问题的高度重视。 1997年,我站对博乐市棉纺厂、精河县棉纺厂申请进厂棉的重量、质量仲裁,总计84批,重量2150吨,亏重批次62批,亏重重量16.17吨,为棉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5万余元;引起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998年新棉上市后,棉花加工企业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工作,责任到人,层层把关。我站对这一问题非常重视。
作者 赵光全 周健
出处 《新疆技术监督》 1998年第6期31-3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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