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5年,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开始实行,确定了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这一原则的确立,避免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体制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分担责任不清、相互扯皮等缺陷,是对“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完善,从体制上确保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来源。
出处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0年第3期8-9,共2页
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
基金
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JY0820)的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