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学“体验”,作为《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刻画教学活动水平的过程性目标动词”之一,突出了在数学教学中要让学生经历知识的形成过程,体验和感悟数学,丰富自己的学习经历和经验,从而实现“知识传承、能力发展、态度与价值观形成的统一”。在启发引导学生数学体验时,教师应该做的就是和学生一起经历知识获取的过程,共同企盼、等待、焦虑、兴奋,共同分享获得知识的快感,与学生共同“成长”。
出处
《云南教育(小学教师)》
2010年第1期27-28,共2页
Journal of Yunnan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