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社会领域腐败的客观风险表现在损害的现实性、主体的连带性、规则的隐蔽性、腐败的普遍性等多个方面;而其主观风险则主要是通过政府的话语表达、媒体的话语建构、专家的话语解读以及公众对腐败的话语认知而被逐渐夸大和扭曲,脱离了腐败风险自身的客观状况。这样就形成一条断裂带,造成了腐败风险的归因难、腐败风险的演化与异化等新的社会风险后果,形成了人为风险、关系风险和文明风险共存交织的险恶风险网,加剧了社会的无序,进而为新的公共危机埋下祸根。对此,政府、媒体、专家、公众等多主体应协同合作,采取多角度、全方位的立体策略,开创对腐败及其衍生风险的"合力共治"的良好局面,推进社会的"互构和谐"。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18-122,共5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转型期社会风险与公共危机管理>(06JZD003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转型期中国社会风险预警及其干预机制研究>的阶段性成果(05BSH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