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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决犯看守所违法是否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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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犯罪嫌疑人董某因涉嫌盗窃犯罪被依法羁押于某看守所,其间诉讼环节包括刑事拘留、逮捕、移送起诉,一审判决直至终审判决。董某在被关押期间,多次在看守所监室内打人闹事;在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后,董某在其中一名同案犯上诉期间,还继续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请问,董某在看守所的行为是否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0年第7期68-68,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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