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11月下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将“建立和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执纪有效衔接机制”(以下简称“两法衔接”)列入司法改革任务。2009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情况的报告》时,对落实和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前,“两法衔接”工作正在不断深入。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35-38,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