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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axation Issued a Notice of Administrative Rules on Tax Treaty Treatment of Non-residents (Inter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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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接上期)在前款规定期限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有权审批的税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作者 张瑛 邓力平
出处 《涉外税务》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69-70,共2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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