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是降低工程造价、促进廉政建设的有力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能起到淡化标底的作用,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实现平等竞争,最终达到"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的目的,对提高建设资金投资效益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由于我国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时间不长,有很多问题值得关注。尤其是如何完善评标方式,是当前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目前各地积极实践推行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作出初步探讨,究其实施的优点、亟待完善的地方及一些解决途径作出分析,实现其现实意义。
出处
《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
2010年第2期8-13,共6页
Construction Market and the 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