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照旧交粮纳税"、"着佃交粮"和田凭,是太平天国史中具有特色的社会经济政策。"照旧交粮纳税"政策是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随着西征的展开和统治方式的转变,很自然采取的社会经济政策。后期苏福省、浙江省当局普遍实行的是"着佃交粮"与"招业收租"并举的政策。"着佃交粮"不仅没有改变当时农村社会生产关系,特别是土地所有权关系的现状,也没有减轻佃农的社会负担,因此不具有任何社会经济变革意义。颁发田凭是太平天国农村政治中最高水平的社会经济政策,其政治意义大于法律意义,不能作为深刻的社会经济变革发挥革命性作用,因为它仅仅是对现有土地关系的确认。
出处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2期69-75,共7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Suzhou: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