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代军事审判制度有日常与战时的区别。日常军事审判制度,由起诉、审判、上诉、覆审和死刑覆核等一系列严密的制度所构成;而在战时或紧急状态下,统兵将帅则暂时被赋予较大的军事审判权,有权临机处置。与唐代相比,宋代军事审判制度具有中央军事审判机构专门化、地方军事审判权相对分散、各军种的军事司法管辖不尽相同、重视军人死刑案件覆核诸特点,发挥了从司法制度层面强化军事领域中央集权的重要作用。但各级将领的军事审判权受到层层的分割与制约,对宋代军队战斗力的提高则有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
出处
《东岳论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99-104,共6页
DongYue Tribune
基金
西北大学科研基金项目"唐宋军法与军政研究"(04NW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