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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无证排放水污染物最高处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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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于3月1日起施行,对省内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度,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将被处以最高20万元罚款。
作者 王映
出处 《农业知识(科学养殖)》 2010年第4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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