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值税是我国重要的税种之一,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对增值税实行改革,由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这次改革有利于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提升企业竞争力。在新增值税法下,关于增值税税制要素的多种选择依然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空间,尤其是在企业的纳税人身份选择、销售方式、购货或销货运费以及申报期限的纳税等诸多方面,仍存在纳税筹划的可能性。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2期61-62,98,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