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镇决策监督制度建设之所以效果不佳,主要原因在于未能从机制构建这一更深层的角度来统率各项制度建设。只有从乡镇政府行政决策过程入手,将决策前的调查提案、决策中参与审查、决策后的评议督导相结合,并加强监督主体力度,提升监督法制化水平,才能真正发挥监督的协同效应。
出处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2期247-248,276,共3页
Journal of Inner Mong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