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新途径之探析——以设置驻乡(镇)检察室为例 被引量:1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一、设立乡(镇)检察室的现实必要性(一)推进农村社会矛盾化解是检察工作的本质要求。检察机关在社会矛盾化解系统中,主要涉及的是化解与违法犯罪行为有关的社会矛盾。在大规模城市化进程中,侵犯农村集体和农民利益的案件集中显现。一是乡、村两级干部利用管理或者经办救灾、扶贫、移民、土地征用补偿等专项资金过程中发生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侵害农村经济和农民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到农民思想稳定与和谐发展。
作者 于福林
出处 《发展》 2010年第4期25-25,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