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一般由定罪阶段与量刑阶段构成。这两个阶段的关系是:定罪阶段是量刑阶段的前提与基础,量刑阶段是定罪阶段的必然结果与归宿。从司法的角度看,定罪不准,量刑定错,但定罪准确,量刑也不必然正确。由于量刑是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的一个独立阶段,因此,其存在也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诉讼法学界关于是否在庭审中增设独立的量刑程序争论颇大,各地司法实践也各有不同模式的试点。该问题的提出肇始于检察机关最初探索的量刑建议制度,后又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的要求,量刑也被要求纳入庭审程序。所以,对此问题研究不仅具有理论研究价值,而且也具有实践指导价值。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33-36,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