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的司法考试制度正处于转型期中,新司法考试自2006年度实施,而旧司法考试制度将到2011年才废除。新司法考试通过与法学教育和司法研习改革的有机结合,形成新的培养法曹体系。作为法曹培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新司法考试由原来的选拔型考试转变为资格考试,注重确保职业法律人才的素质。在几年的实践中,新司法考试制度暴露出了许多制度本身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为我国司法考试制度提供了许多崭新的视角。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01-104,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