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股东大会会议表决权制度的不完善,大股东行使表决权时未履行其诚信义务,势必导致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方式产生瑕疵,从而造成股东大会决议可以撤销的原因。违反公司章程成为股东大会决议可撤销原因,并且是有效原因,但在有些情况下,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决议是有效的。显失公平的股东大会决议适用于显失公平的法律行为法理,构成股东大会决议可撤销原因。我国法律所规定的股东大会决议可撤销原因显得有些粗疏,难以有效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有必要加以完善。
出处
《企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74-176,共3页
Enterpris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