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旅游资源开发中的著作权侵权表现及其损害后果入手,就旅游资源开发中的侵权损害,用侵权法与社会法相结合的理念,从法律救济与社会救济的角度,具体探讨了对旅游资源作品侵权损害的救济途径。并且,突破了我国传统著作权侵权损害仅予以法律救济的单一做法,从法律责任承担和社会责任分担两个层面进行全面考虑,以期建构起法律责任为主、社会救助为辅的旅游资源作品著作权侵权损害救济制度,促进我国版权产业、旅游经济的和谐发展。
出处
《企业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80-183,共4页
Enterprise Economy
基金
2008江西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旅游资源开发中侵权与损害救济研究”(批准号:08FX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