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个体和私营企业的发展,不仅对社会主义经济起了必要的补充作用,也为国家增加了财政收入。1981年到1988年全国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交纳税款309.52亿元,1989年经过整顿,交纳的税款已超过100亿元。但个体和私营企业偷税、漏税、逃税、抗税的现象仍然严重存在,手段比过去更加隐蔽。因此,如何在前段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个体和私营企业的税收管理,已成为当前经济工作中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
出处
《企业经济》
1990年第8期29-31,共3页
Enterpris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