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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用人单位网上通知办理续聘,不等于劳动者已放弃续签劳动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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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 至2009年6月30日,我已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了10年。此后。公司一直没有与我续签无固定劳动合同。鉴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已明确规定:“用人单住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作者 小保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0年第3期4-4,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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