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要求国家根据全体人民的利益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对经济的发展作出统筹规划,进行宏观管理,协调企业的行为同全社会总目标之间的关系。这需要运用包括税收在内的一系列经济手段。税收的强制性,决定了税收的主体即国家可以自觉地加以运用以达到一定目的,而纳税人即企业则必须按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否则要负法律责任。这就使国家对企业行为的间接调控得到有效保证。税收是国家间接管理和引导企业行为的强有力的手段。
出处
《企业经济》
1990年第11期22-23,共2页
Enterpris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