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形成,农民工亦工亦农身份使其面临不同选择,除极少数具有明确城镇定居意向的外,其它绝大多数农民工都存在返乡务农的可能。对短暂回乡型农民工,可采取"停保"或"自费续保"方式以保持其账户基金及缴费年限完整;对永久回乡务农的农民工,基于他们最终的农民身份,适宜进入不同费率档次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在养老金计发办法上,未达到缴费额度及年限的参保对象,宜采取一次性领取办法;达到正常缴费额度及年限的,可以以代际供养为特征的基础养老金形式发放;而对于达到缴费最低额度及年限返乡农民工,则适用年金形式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形式。
出处
《经济问题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46-49,共4页
Inquiry Into Economic Issues
基金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软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湖南省农民工社会保障统筹机制重构与创新研究"(2009ZK3130)
湖南农业大学基础基金资助项目"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理论与实证研究"(06JC08)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