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更好地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推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四化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2010年第9期37-52,共16页
Gazett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