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议》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企业自主经营的体制.按照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分开的原则,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合理形式和途径.要建全制度,从各方面堵塞漏洞,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要建立有效的国有资产监管和营动机制”.这充分说明,国有资产的监管和营运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要求的国有资产监管和营动机制,已经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被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