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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航道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体制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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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 目前,航道部门的经费支出方式仍是贯彻统收统支的原则,即各地将征得的航道规费按旬直接解缴省财政厅专用帐户,支出经费由各市编报支出计划后报省交通厅批准实施。在航道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方面,一般都采取全额投资的方式,即由省厅下达工程经费,地方航道管理部门组织施工,地方政府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参与程度较低。这种投资的模式在长期的实践中暴露出越来越多的弊端,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出处 《水运管理》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2期27-29,21,共4页 Shipping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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