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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监管机构行权履职的指针——对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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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9年,山东省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认真贯彻《企业国有资产法》,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国有经济结构布局调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带动力、控制力逐步增强。特别是山东省的省管企业,克服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实现利润列全国各省区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第2位;有11户省管企业进入2009年中国企业500强。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为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深入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山东省人大、省政府把研究制定《山东省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办法》作为2009年重点立法调研项目,山东省国资委把山东省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作为2009年重点研究课题,组织课题组深入有关市和省管企业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并形成了研究报告,对今后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出处 《国有资产管理》 2010年第4期14-19,共6页 State Asset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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