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广州市紫蔷薇花苑小区业主委员会于2009年1月21日经白云区房管局备案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的情况下,与星海物业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星海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从2009年3月1日到2011年3月1日。家住11栋的业主黄先生自2009年3月起一直拖欠物业服务费,星海公司多次催缴,业主一直拒交。2009年12月,星海公司将欠费业主起诉至法院,要求其交纳物业服务费及滞纳金。
出处
《现代物业(新业主)》
2010年第4期75-77,共3页
Modern Property Management.New 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