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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婴幼儿食品列为优先监测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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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月11日,卫生部等五部门印发《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将五类情形列为食品安全风险优先监测的内容。这五类分别是:健康危害较大、风险程度较高以及污染水平呈上升趋势的:易于对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病人造成健康影响的: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的;以往在国内导致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受到消费者关注的:已在国外导致健康危害并有证据表明可能在国内存在的。
出处 《中国食品》 2010年第6期93-93,共1页 China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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