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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客“致富”新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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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他是一位电脑高手,独自编写出通过修改计算机注册表的方式控制他人计算机系统的木马程序,并在短短三个月时间里,通过因特网向全国各地的101人次出售,非法获利60余万元。2010年1月26日,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检察院以涉嫌提供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对王岳峰提起公诉。
出处 《检察风云》 2010年第8期38-39,共2页 Prosecutorial 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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