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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嫖娼者”状告公安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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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执法实践中,一方面,公安查处卖淫.嫖娼行为的积极性很高;另一方面,办理卖淫、嫖娼案件所应遵循的法定程序却被一些执法人员搁置一旁。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嫖娼者”状告公安执法人员的案件。
作者 颜亚萍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0年第8期28-29,共2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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