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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为未成年人上网构筑“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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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仅为广大未成年人构筑了一个绿色上网空间,还为他们提供了快乐安全的生存空间。从2月1日起,辽宁省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按照要求必须在其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志和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并阻止未成年人进入。
出处 《宁夏教育》 2010年第3期5-5,共1页 Ningxia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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