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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防“鼠”新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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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下旬,一份由中国证监会起草的《基金从业人员亲属股票投资报备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传真至各基金管理公司。 《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基金从业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从事股票投资之前需要向基金公司上报,同时还需要在指定的证券公司开户,而此前的有关规定则只要求从业人员亲属应及时向公司报备其账户和买卖情况,并不得有利害冲突。
作者 张冰
出处 《新世纪周刊》 2010年第15期52-5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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