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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国电力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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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现行税制中有关电力行业的税收规定以及税收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是提供电力的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作为一般纳税人,不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自己开具专用发票。二是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
作者 李敏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7期66-66,共1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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