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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平: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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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邹平县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严格预算管理,明确政府采购实施范围。凡是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项目,均应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各部门应在2个月内将编制的年度政府采购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
作者 赵方成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7-7,共1页 China State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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