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GCP的起源与实施作了简要回顾并对GCP的内容作了概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试行)于1998年3月2日颁布实施。本文详细列出了中国GCP的13章目录及试验方案的内容本文第二部分内容简要介绍了国际协调会议(ICH)。ICH的全名为“人用药物注册技术要求国际协调会议”。ICH的三方创始成员为欧盟(EU),美国与日本。ICH有一个指导委员会,由以上三方成员国的6个机构组成,即欧盟的欧委会(EU)与欧洲制药工业协会联盟(EFPIA),美国的FDA与美国药品研究和生产商协会(PhRMA),日本卫生福利部(MHW)与日本制药工业者协会(JPMA);ICH观察员与国际药品生产者协会联盟(IFPMA)亦参加指导委员会。对三方协调一致的ICH指导原则的产生步骤和所有的ICH指导原则的名称与进展现状均作了介绍并在表2-1至表2-4中详细列出。从实施GCP的观点来看,ICH的疗效指导原则特别是文件E6(ICH-GCP)是最重要的主题,本文详细列出了ICH-GCP目录的中译文。虽然ICH-GCP迄今仍只是三方成员国的指导原则,但中国的临床药理学家与在卫生部临床药理基地工作的医生均有必要仔细了解ICH-GC?
出处
《中国临床药理学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1998年第4期227-238,共12页
The Chinese Journal of Clinical Pharmac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