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在《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的框架下,中国没有具体的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但是中国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成员国,近年来积极通过立法等手段控制温室气体的排放。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及其一系列配套政策的制定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气候变化问题对中国可再生能源法制建设的进程、内容以及体系完善上都产生了实质性影响。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1-21,共11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政策与立法研究"(项目编号:07JZD001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