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社会上限薪诉求的兴起,反映了某些群体薪酬超出了民众心理承受能力的事实,这客观上与该群体与普通民众间收入差距过于悬殊有关,因而是一段时期内持续存在的社会现象。现阶段的限薪诉求主要集中针对垄断性的、受到国家权力庇护的行业与群体。各种限薪方案由于难以从改善竞争状况入手,其可能只是治标的权宜之计,但在现阶段还是有必要的。限薪作为国家调控分配格局的行为需要足够的正当性,基于税收调节、国有产权以及企业业绩的限薪模式,其理由与效果都是不充分的,应基于公平正义设计分类限薪机制。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15-26,共12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