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1949—1956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概况1949-1956年间,中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法规,逐步构建起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框架。1949年颁布的《共同纲领》为建立新中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最基本的法律依据。1951年2月26日,全面确立了适用于中国城镇职工的劳动保险制度,成为新中国社会保障制度中最重要的一项制度。1952年,建立了公费医疗制度。1955年,确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退职制度。到1956年,中国已初步建立了以国家为主要责任主体、城乡单位担负共同责任并一起组织实施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以下将分别论述l949—1956年间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各组成部分及其特点。
出处
《中国城市经济》
2010年第5期234-234,共1页
China Urban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