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庄子对合乎人性或人性化的存在方式深切关注,通过批评"丧己于物"、"以物易己",表现了反对将人等同于物的立场。庄子认为"天人"是完美的人格之境,并要求"尽其所受乎天"、"无以人灭天"。"天"、"人"之间的紧张显而易见。庄子以逍遥之论化解"天"、"人"之间的张力。在"乘天地之正"的形式下,循乎外在法则与合乎内在人性相互统一,逍遥则超越了被限定于有所待的存在方式而展现了自由的品格。但同时,庄子又将自由等同于自然,以无为消解目的性,使之对自由的价值内涵未能给予充分的注意。
出处
《焦作大学学报》
2010年第1期25-27,共3页
Journal of Jiaozuo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