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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孩子们享受习作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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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写作初始阶段应特别关注情感态度方面的因素,把重点放在培养写作的兴趣和自信上,让孩子愿意写作、热爱写作,变“要我写”为“我要写”。“让学生对写话有兴趣”,“乐于书面表达,增强习作的自信心”,“懂得写作是为了自我表达和与人交流”。有兴趣,就有作文的潜力;有兴趣,就有作文的动力。因此,学生在作文旅程中保持较高的快乐指数和趣味指数是至关重要的。那么,我们在新作文的教学过程中该如何提升作文趣味指数,让每个学生尽情享受作文的乐趣呢?
作者 郝久红
出处 《当代教育论坛(教学版)》 2010年第4期62-63,共2页 Forum on Contemporary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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