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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应行“禁酒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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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据媒体报道,近日,山东省泰安市发出公务员“禁酒令”,严禁公职人员工作日和非工作日执行公务时中午饮酒。笔者以为,这“禁酒令”行得好,党员干部工作日是该禁酒了,尤其是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工作最繁忙的乡镇机关单位,更应该禁。乡镇党员干部酒喝多了,不仅伤身体,还“伤”财政、“伤”工作、“伤”形象。
作者 罗义翀
出处 《乡镇论坛》 2010年第10期23-2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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