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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 诉讼指定管辖 确保案件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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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确保案件公正审理,防止司法腐败发生,3月1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参加所在地法院诉讼实行指定管辖的通知》,明确规定辖区基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夫妻、子女),不得作为原告(自诉人)、被告(人)、第三人在所在地法院参加诉讼。
作者 郝绍彬
出处 《中国审判》 2010年第4期36-36,共1页 China T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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